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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纪律检查室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07 00:00 点击次数:

各部门、专业系: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有效处置问题线索和开展执纪问责工作,根据中共上海水产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党委建制单位设立纪律检查室的通知》(沪水产纪202018号)的要求,经校党委会讨论,决定设立上海科技管理学校纪律检查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适应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坚持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内涵建设提供保障。

二、组成成员

纪律检查室主任:王雪林(兼)

纪律检查员:曹莉娟(兼)

三、主要职责

1.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2.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督促推动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整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强化日常监督,督促推动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党委管理人员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督促推动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

3.加大对党委管理人员的监督执纪力度,坚决遏制增量、减存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4.协助水产集团纪委、纪律检查室对除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外的监察对象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

5.协助水产集团纪委、纪律检查室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人员,以及除领导班子成员之外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做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6.加强对本单位和下属部门、专业系纪检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部门、专业系层层落实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

7.加强对所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上报,配合水产集团纪委、纪律检查室做好查处工作,坚决防止“灯下黑”。

8.完成水产集团纪委、纪律检查室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委员会    

                         20201214       

 

 


  
        附件:沪科管校委【2020】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