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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关于开展“三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美增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6-07 00:00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水产集团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学发展、质量内涵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新,根据学校“2011年党委工作要点”、“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实施意见”、“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办法”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度”等文件规定现将开展“三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测评”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各党支部组织所在支部的党员(群众代表)评测党支部,及群众代表(党员)测评本支部党员;党委组织各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测评党委。

  二、“三测评”内容和方法 

  1、“三测评”内容见附表

 2、“三测评”方法

1)测评党支部

⑴党支部报告工作。对照测评党支部工作表的内容,本着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明确方向的指导思想,由支委会书面总结支部工作情况,并进行自评打分;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党员(群众代表)逐项报告支部工作情况和自评打分情况。

⑵党员(群众代表)测评支部。党员(群众代表)根据党支部报告的工作事项,结合支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支部工作进行逐项评分;并可在“意见和建议”栏作文字表述或口头向党委反映意见和建议。

⑶党委派员参加支部大会,并代表党委对支部进行书面点评。

2)测评党员

⑴党员自评。对照测评党员工作表的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党员向支部大会逐项报告自己的工作情况和自评打分情况。

⑵党员(群众代表)根据报告党员的表现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党员。

⑶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对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口头点评。口头点评内容要作书面记录。

3)测评党委

⑴党委根据党务公开的要求,对照支部测评党委工作表的内容,

逐项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委工作。

⑵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根据党委报告的工作事项,结合党委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党委工作进行逐项评分;并可书面及口头向学校党委或上级党委反映意见和建议。

⑶党委将测评得分情况及反映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择时向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反馈,以进一步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

三、“三测评”工作要求

1、开展“三测评”工作是进一步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切实抓实抓好,切实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好党组织应有的政治作用和党员的表率作用。

2、在测评时,支部和党员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要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同时,党委、支部和党员要本着实事求是、虚心纳谏的态度,正确对待党员和群众的测评,找出薄弱环节,认真整改。

3、各支部要及时总结提炼富有特色的党组织建设经验,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激发党员、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奋发进取的精神,努力为学校的新一轮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4、测评党支部和党员的时间安排在6月10--14日期间进行。各支部的测评结果及原始资料于6月14前送校办公室。测评材料归入办公室党建工作档案。测评党委时间将根据集团党委的意见另行通知。

 

附:1、2011年支部党员(群众)测评党支部工作表

2、2011年群众(党员)代表测评党员工作表

                                    

                    

                     中共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委员

                                                           中共上海水产(集团)党校党总支委员会   

                                                              2011年6月2日


  
        附件:2011年群众(党 员)评议党员表.doc
        附件:2011年支部党员(群众)测评党支部工作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