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3月13日下午,在高职学院三号教学楼六楼报告厅举办了第六期高级党校第三讲党课。本次党课由吴子昌教授主讲,吴教授给学员们重点讲解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权力、义务和组织纪律。
吴教授详尽介绍了从十二大以来的党章修改全过程,强调新的党章对党员和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党员干部要做出经得起世界的考验、人民的考验、历史的考验的政绩。新的党章增加了加强道德修养的要求,既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又体现了一个世界大党的崇高形象。可以认为,十七大党章达到了十二大以来党章的最高境界。十五、十六和十七大分别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明确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党长期工作的指导思想。
吴教授给学员们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两个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指党的阶级属性和阶级基础是为中国工人阶级历史使命而存在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主要是指党始终代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中国共产党为工人阶级历史使命而奋斗也就是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而奋斗。
吴教授强调,党章规定党员的八项权利和义务,这是衡量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标准和尺子,每个党员和积极分子要牢记在心。
吴教授的生动党课使全体学员增强了对党的认识,进一步激发起了积极分子靠拢组织、要求上进的迫切心情,纷纷表示一定要在学习、生活和活动的各个方面用实际行动积极入党,未入党的门,先做党的人,为党的事业做出自己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