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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管信息

关于调整2010年度“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缴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孙开华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3-18 00:00 点击次数:

 

沪职保〔20101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各参保单位: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退休住院计划)自2001年推出以来,至今已有近291万退休职工参保。截至200912月底,已累计为482.83万人次的退休职工给付了22.01亿元的互助保障金(其中,市政府、市总工会补贴了4.9 亿多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但由于退休职工平均年龄、发病率逐年上升,住院医疗费用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刚性增长,保障金给付人数、给付金额也相应逐年递增,近三年给付额增幅已达到19.2%(参保人数年平均只递增3.8%),致使退休互助保障金给付压力逐年增大。除政府、市总工会每年补贴4000万元外,其筹资费用已不足于支持退休住院计划的发展需求。因此,2010年度调整缴费标准势在必行。

经市职保会研究、测算,市总工会向市政府专题报告,政府有关部门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决定:按照政府补贴、职工互助、工会操作的原则,退休住院计划既要坚持财政适当扶持,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退休职工的关怀,也要强调职工互助互济,共御风险,建立起正常的、稳步增长的个人缴费机制,通过适当提高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缓解退休住院计划的资金给付压力。

经市政府同意、经市职保会三届十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从201041日起,退休住院计划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1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35元;未参加在职住院保障计划的单位相应调整到每人每年160元。凡上期起保日在200942日及以后的参续保单位,无论何时办理续保手续,都要按以上标准缴费。

希望各级工会、退管会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对退休职工的关心,以及工会互助互济保障计划的作用,层层宣传、落实到基层,同时做好各类来信来访的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为迎世博共建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

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