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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信息

关于参加《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网上知识竞赛的通知

作者:潘健勇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4-28 00:00 点击次数:

根据沪工办发〔201121号通知精神,校工会决定全校教职工参加《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网上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试题(见校园网-教工之家-工会信息)出自《条例》,共计50题,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三、活动安排

  竞赛时间为425524425举行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暨网上知识竞赛启动仪式;6月中旬举行竞赛抽奖仪式,评选个人奖和组织奖。

  四、参赛方式

  1、竞赛期间,试题刊登在东方网(http://www.esatday.com)、上海工会网(http://www.shzgh.org)、上海经信党建网(http://www.shjxdw.cn)来博网(http://www.labour-daily.cn),通过点击知识竞赛图标进入竞赛页面。试题同时刊登在劳动报上。

  2、本次竞赛答题统一在网上进行,不采用书面答卷的形式。参赛者每人只有一次答题机会,限时45分钟。参赛者须按网页提示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全部答题后提交试卷。

我们参赛的工会代码是:101

  五、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在答题得分80分以上的参赛者中抽奖产生。个人奖共设一等奖50名,赠送价值200元的奖品;二等奖100名,赠送价值100元的奖品;三等奖500名,赠送价值50元的奖品。获奖者名单将刊登在东方网、上海工会网、上海经信党建网、来博网和劳动报上。获奖者由东方网短信平台统一通知,奖品将以邮寄方式送达。

  2、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单位奖10个、组织单位奖20个,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六、活动要求

  1、各工会小组在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广泛发动,加强宣传。要把组织职工参赛作为学习宣传《条例》的重要抓手及途径,提升职工对《条例》的知晓度。

  2、工会小组长要加强对职工的参赛辅导,并统计好参赛人数。

 

 

 

上海科技管理学校、水产党校工会

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