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学校
上海市中职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9-05 00:00 点击次数:
重要通知
05、06级实习学生凡是农村、海岛及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申请补
助。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要求如下:
1.每位学生应该将本通知告诉家长,并问家长是否属于上述情况。
2.具体事项请主动与实习班主任询问联系。
3.时间较紧,本月12日之前必须完成。过时不补办。
4.有以上情况到街道开低保证明,农村与海岛必须有户口复印件,困难补助必须到学校填表到街道盖章。
望同学相互转告及时与实习班主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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