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学校

上海市中职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招生指南 - 正文

招生指南

2007年我校招生优惠政策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7-03-21 00:00 点击次数:

学校招生优惠政策
 
1、就业保障承诺
学校设有专门机构为学生提供就业服务,与学生签订就业保障协议书。学生按学校要求完成学业可获得中专毕业证书和劳动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毕业后都能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或进入高校深造。
2、定向委托培养
学校积极实施校企合作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今年为上海船厂定向培养运输动力专业40名学生,为上海堃霖冷冻机械有限公司定向培养制冷空调技术专业40名学生。
3、自主招生录取
作为国家级重点中专自主招生学校,我校今年自主招生计划数增加为总计划数的10%。考生只要填写我校自主招生报名表,收到我校预录取通知书后,将我校任何一个招生专业代码填报在统一录取志愿栏中的第一志愿内,即可被我校录取。
4、紧缺专业奖励
学校设立综合奖学金,对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2007年我校招生专业中“数控技术应用”、“智能楼宇设备管理”两个专业被列入市紧缺专业,同时也被纳入“专业奖励”范围,可享受4000元/学年的专业奖励。
5、帮困基金助学
学校建立完善的助学服务和保障机制。对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等级和标准补助学费、书簿费和生活费,并设有爱心帮困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