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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风采

关于学分制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2005年8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6-02-26 00:00 点击次数: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通知精神和上海市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分制条件下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特制定本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指导思想

学校德育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法律和心理健康的教育。它是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智育、体育、美育等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密切协调,对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学校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为此,在学分制条件下,学校必须始终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

学校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遵循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按照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其基本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公民,进而成为报效祖国、积极进取、诚实守信、敬业乐群,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

学校德育必须注重研究学分制条件下教学对象的新特点、新变化,体现时代感,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应遵循与时俱进、继承和创新的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德育目标

学校德育目标是:使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想信念,具有为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科学的思想方法;自觉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勇于创造,大胆实践,具有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自觉维护祖国的尊严、荣誉、独立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视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立志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确理解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3、努力学习初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增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确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形成符合社会和个人实际的就业观,提高自我就业能力,做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准备。

5、树立社会主义民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维护合法权益;遵守校纪校规和职业岗位规范。

6、具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诚实守信,敬业爱岗,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

7、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信心,乐观向上,学会合作与竞争,提高应对挫折、匹配职业、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德育内容

1、民族精神教育。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培育和弘扬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伟大民族精神的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的教育;创新精神的教育。

2、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教育;初步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知识教育;立足岗位、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教育。

3、道德品质、文明行为教育。开展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教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交往礼仪以及职业礼仪的教育与训练;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教育;保护环境的教育。

4、遵纪守法教育。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职业纪律和岗位规范教育;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5、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教育,实施心理咨询、辅导和援助。

此外,学校还要随着经济、政治形势发展进行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教育。

四、德育途径

1、德育课教学。学校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指导教育、创业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的主阵地。德育课教学必须注重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形式、手段的创新,坚持应贴近学生、贴近职业、贴近社会,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充分发挥德育课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职业能力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学生德育课程的学习评价应坚持知行统一、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2、其他课程教学。文化课教学应结合课程特点,充分发掘德育因素,有机地渗透德育内容;专业课教学应结合职业特点和专业技术发展的需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理想、职业意识、职业道德与创业精神教育。学校应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专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活动促进学生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增强职业意识,提高职业能力。

3、实训、实习与社会实践活动。实训、实习既是强化学生职业技能、提高其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职业意识、敬业精神、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感教育和促进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途径。实习过程中,教师应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相关岗位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及其养成训练。学校要把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定期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现代企业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军训、公益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了解职业,认识自身生存与发展的主客观条件,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增长才干,完善自我,全面发展。

4、心理健康教育与生涯规划指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分阶段、有针对性地设置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内容。根据学生特点和他们在成长、学习、生活和求职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需要进行教学、咨询、辅导和援助,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生涯规划指导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重要途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整合社会和学校的资源,有针对、有组织地开展学生涯规划指导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就业服务,提高就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5、班主任工作和学校管理、服务工作。班主任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肩负班级日常管理和德育工作的重要职责。班主任应在学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布置下,结合学生的实际和专业特点,遵循德育规律,组织建设好班级集体,做好个别教育工作,培养好的班风学风;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加强与导师(任课教师)的沟通协调,密切联系家长,充分利用家长、用人单位、行业及社区等各种资源对学生进行教育。

做好德育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教师要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引导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校各项管理工作都应与德育紧密结合,要从关心学生发展的需要出发,着眼教育,严格要求,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实现管理育人。学校各项服务工作都应体现德育功能,全体服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优质服务,使学生受到感染和激励,实现服务育人。

学校要继续探索建立适应学分制条件下的德育工作的组织保障体系,建立班主任与导师(任课教师)两者德育职责合二为一的“班主任——导师”工作制度。

6、党团组织、学生会工作。要通过学生党校、党章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特别是学生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发展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组织。

共青团、学生会是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共青团、学生会应根据各自任务和工作特点,积极开展适合学生特点、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学校要通过党团组织、学生会、班集体、学生社团,有组织地开展科技、文艺、体育活动。要鼓励、指导学生建立各种课外兴趣小组和社团,因地制宜开辟活动场所,建设活动设施,使学生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中培养健康的情趣,发展个性特长,提高审美能力,锤炼意志品质。

7、校园文化建设。学校要围绕“科学引领、技术为先”的校园核心文化,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要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职业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开展生动有效的校园文化活动,大力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要结合民族传统节日、重大事件和开学、毕业典礼等,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重视校园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建设,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要充分发挥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络、黑板报、橱窗、图书馆等的宣传作用,弘扬先进文化以及行业先进典型和学校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

8、家庭与社会。家庭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品德的形成、个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建立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密切与家长的联系,指导家庭教育,使家长了解并积极参与德育教育,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

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依靠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和街道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积极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加强与所在地的机关、部队、街道和社会文化市场及娱乐场所管理部门的联系,发动、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德育工作,逐步建立学校与社会相互协作的社会教育网络,共同营造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教育环境。

五、德育评价

学校要以本意见为依据,评价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品德。

1、学校德育工作评价

学校要加强对德育课教学质量、班级德育工作、部门及教职工育人实绩的考核评比,把德育工作实绩作为对部门及教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坚持评价与创建相结合。通过创建文明学校、文明班级,评选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和开展“十星”标兵评选等活动,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级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2、学生品德评定

对学生品德的评定,应根据意见规定的德育目标,并结合行业和用人单位对从业者的品德要求,对学生在思想政治觉悟、道德与职业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行为表现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具体测评办法,并组织测评工作。对学生的品德测评,应坚持科学性、客观性、教育性、民主性等原则。

六、德育的领导与管理

1、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党组织要发挥德育的监督保证作用。全体教职工都要做学生的德育工作。学校要建立贯彻实施本意见的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奖励办法,明确各部门的育人责任,并落实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面、全程、全员育人的局面。

2、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要坚持执行学校《班主任工作条例》,要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德育工作。要优化队伍结构,建设一支专兼结合、功能互补、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德育工作队伍;制定规划,有计划地培训班主任、德育课教师及其他德育工作者,不断提高德育专(兼)职工作者的素质和德育工作的能力、水平;同时,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专(兼)班主任要及时调整,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3、德育科研。把德育的研究项目列入科研规划,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实施本意见提供理论指导和业务咨询。要注重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调查。要结合学校德育工作面临的实际,协同学生管理部门进一步研究学分制条件下德育工作对象的特点,研究以学生个人的学习管理为特征的德育教育新情况和新变化,以及实现德育目标的途径方法,探索德育规律,指导各部门教职工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