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各区、县委,各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各市属单位团组织,团市委机关各部(室)、社区办:
为了增强上海团干部的交流与合作,丰富团干部文体生活,增强团干部身体素质,使广大团干部以更加健康的体魄和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共青团工作,经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举办“2008上海市团干部运动会”。为确保运动会的圆满成功,现将运动会筹办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08上海市团干部运动会
二、竞赛项目
(一)正式比赛项目14项
球类比赛(共4项):
篮球3对3比赛、羽毛球团体赛、乒乓球团体赛、网球(双打,男女不限)
田径项目(共10项):
男子、女子100米;男子、女子400米;混合4*100米接力;男子、女子跳远;男子、女子实心球;攀岩
(二)娱乐项目(共6项):
牌类(大怪路子、升级)、长绳、拔河、和谐共建、携手共进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08年11月上旬,赛期一天
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西路校区)
四、参加单位
按照系统分类:地区郊区代表团、建设和交通代表团、金融代表团、经济代表团、市级机关代表团、国资代表团、综合和社会代表团、高校和卫生代表团、科技体育代表团、宣传文化代表团。
团市委机关干部可以自由选择参加一个代表团。
五、运动员资格
(一)本市专、兼职在职团干部,且于2008年9月30日前任职;
(二)身体健康、能承受所参加比赛的强度;
(三)一名运动员只能为一支代表团参赛;
(四)曾为省市级别运动队运动员或现任高校校队运动员,将不能参加所从事专业运动项目的比赛;
(五)为维护比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代表团在报名之后提出的运动员资格问题的举报,运动会组委会受理查实后,将取消确属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所在队的比赛成绩,其所在单位团组织将不得评选当年团内荣誉。
六、报名和报到
(一)本次运动会采用个人报名与单位组队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为个人报名。报名者须到上海共青团网站首页(http://shyouth.why.com.cn/)的“最新动态”栏目《关于举办2008上海市团干部运动会的通知》中下载《2008上海市团干部运动会报名表》,填写后于2008年10月15日前根据报名者单所属的系统分别发至以下电子邮箱:
1、地区郊区系统
电子邮箱:zhuxiaohui@cityyouth.cn
联 系 人:朱晓慧
联系电话:62627700—3112;13788965728—6181
2、建设和交通系统、金融系统、经济系统、市级机关系统、国资系统、综合和社会系统
电子邮箱:leiwang@cityyouth.cn
联 系 人:王 蕾
联系电话:62627700—2033;13788965728—6188
3、高校和卫生系统、科技体育系统
电子邮箱:king9days@cityyouth.cn
联 系 人:王 晶
联系电话:62627700—1031;13788965728—6279
4、宣传文化系统
电子邮箱:shuxin-liu@163.com
联 系 人:刘树新
联系电话:62627700—2093;13321933555
第二阶段为单位组队。团市委各条线部门与相关团工委或系统内指定的牵头单位根据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结合首轮个人报名情况,完成组团、组队工作。
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集体项目中各运动队不得由同一单位的团干部组成。
(三)凡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者,均不得参加正式比赛项目。选手报名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比赛的将视为弃权,对手成绩将根据各单项竞赛规则处理。
(四)各代表团人员申报。
1、团长、副团长:各团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2人;
2、领队、工作人员:各项目设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
3、运动员:每队控制在80人以内,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球类项目:(每队总计 27人)
篮球比赛: (5人——男5)
乒乓球团体赛: (10人——男5、女5)其中
男单(2组)、女单(2组)
男双(1组)、女双(1组)、混双(1组)
参赛选手可兼多项
羽毛球团体赛: (8人——男4、女4)其中
男单(1组)、女单(1组)
男双(1组)、女双(1组)、混双(1组)
参赛选手可兼多项
网球团体赛:(4人——2组,男女不限)
田径项目:
100米: (4人——男2、女2)
400米: (4人——男2、女2)
4*100米混合接力:(每组4人,共2组——男4、女4)
跳远: (6人——男3、女3)
实心球: (6人——男3、女3)
攀岩: (6人——男3、女3)
娱乐项目:
大怪路子: (6人——每组3人,共2组)
升级: (4人——每组2人,共2组)
拔河: (16人——男8、女8)
长绳: (16人——男8、女8包括摇绳队员)
和谐共建: (16人——男8、女8)
携手共进: (10人——男5、女5)
(五)各运动队和裁判员在本项目比赛前半小时报到,具体时间根据比赛规程。
七、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规则由运动会主办方参照国际各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并结合比赛实际制定。
(二)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进行比赛,并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确定名次。
(三)裁判员由上海市体育局各有关项目协会或者由承办学校体育部提出建议名单,报组委会统一审定,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八、奖惩办法
获得各比赛项目前3名的代表队,将被授予奖杯。每位运动员均被授予证书。娱乐项目的参赛运动员每人发纪念品一份。
获得各项目比赛前10名的代表队,分别按照20、16、14、12、10、8、6、4、2、2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总分累计。
凡弄虚作假被取消比赛成绩的运动队,将在其代表团总分上扣除10分。
九、公布代表团名次
公布各代表团总分榜。
总分榜:按照总分汇总情况,分数多者列前;分数相同,名次并列。根据团体总分,排名前三名的代表团分别授予奖杯。
十、各代表团团旗、比赛服装
各代表团团旗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3号旗。代表团团旗应标明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
各代表团比赛服自行安排,服装式样、颜色原则上整齐统一。
十一、工作要求
(一)本次运动会是增强全市团组织凝聚力、展示全市团干部整体精神风貌的一次聚会,也是全市团干部联情联谊的一次聚会。各单位团组织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团干部参加。
(二)全市各区、县委,各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各市属单位团组织的班子成员要积极带头、踊跃报名参加比赛,为本单位、本系统的团干部作出良好表率,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应至少参加一个项目。各单位团组织、各系统团组织要认真组织参赛队员进行训练,并对参会、参赛的团干部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任 浡
联系电话:62627700—2122;13788965728—6122
附件:2008上海市团干部运动会报名表(点击下载)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