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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办公

关于开展评选2012-2013学年“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作者:曹莉娟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5-06 00:00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2周年,围绕学校创建上海市教学改革示范校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学校质量内涵建设水平。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时间及表彰名额

评选对象为党委所属的各支部、全体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选时间从5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表彰名额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优秀共产党员4-5,各支部评选本支部人选2名,评选其他支部人选4-5名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紧紧围绕服务与服从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党支部基础工作自身建设,团结协作,战斗力强,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在实施教学质量目标,带领广大党员锐意进取,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服务群众、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成绩,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紧紧围绕服务与服从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开拓进取,工作中勇挑重担,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成为群众的表率。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紧围绕服务与服从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党性强,作风正;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善于将党建工作和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廉洁自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评选工作采取党支部推荐提名、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的方式进行。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严格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各支部在开展评选先进时,要以创先争优为平台,结合党内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环节,严格掌握条件,以保证质量为原则。

办公室汇总推荐情况,结合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表彰集体和个人。

1、自荐先进党支部的要上报事迹材料1份(不少于1000字);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分别上报事迹材料1份(不少于500字)。

5、评选表彰活动要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将于今年“七一”前夕命名和表彰,并在校报、校园网站、宣传橱窗上进行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在党内掀起学习身边先进、做好岗位工作、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在中国共产党员成立92周年之际,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和评选先进活动,是校党委今年重点工作。各支部要把纪念活动和评选表彰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调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开创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工作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1、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2、上海科技管理学校优秀党员申报表

    3、上海科技管理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二0一三年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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