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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关于深入开展“双结对”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曹莉娟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6-12 00:00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转变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积极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双结对”工作为载体,拓展党建工作内涵,延伸党的工作对象,为促进水产集团国资国企改革和新一轮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双结对”工作的总体要求

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集团领导干部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推进集团各级党组织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积极性,搭建以开展“双结对”为内容工作平台,逐步形成党的建设和基层组织联动管理、党的干部和职工群众互动提高的工作机制,增强基层组织工作能力,凝聚职工群众智慧力量,积极营造和谐群体、和谐企业的氛围,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双结对”工作的基本原则

1、优势互补原则。开展“双结对”工作,要利用结对双方各自特长,以“互帮互助、促进工作、共同提高”为工作目标,以对方之长来补已方之短,形成优势互补,发挥叠加效应。

2、资源共享原则。充分利用各自的组织资源、人文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装备资源等,积极开展资源援助、资源共享,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3、深入持久原则。开展“双结对”工作,是形势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是上海水产事业新发展的需要,是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的需要,它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三、“双结对”工作的主要形式

1、结对含义。

是指在水产系统组织和职工中,为了达到共同目标、创建和谐社会,通过开展的党的建设、组织管理、凝聚职工等工作,在组织、个人之间,结成工作或帮困对子,形成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和凝聚职工力量的一个重要途径。

2、结对形式。

⑴ 组织与组织结对:党支部之间,部门(车间)、班组、渔轮之间,以及不同单位、项目群体之间,开展不同形式的工作联动、信息互通的工作结对。

⑵组织与个人结对:在党支部或渔轮、班组、部门(车间)与困难党员和群众等之间,开展以“生活上扶贫、精神上扶志、智力上扶学、工作上扶业、发展上扶技”等内容为主的结对。

⑶领导班子成员与困难党员结对:要按照“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受教育”的要求,在领导班子成员与困难党员之间,开展以解决困难党员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结对。

⑷个人与个人结对:在在岗职工与非在岗职工、党员与困难群众、师傅与徒弟、教师与学生等之间,开展不同形式助业、助困、助技、助学的结对。

3、结对选择

⑴ 自主选择。在一般情况下,各党支部、行政组织、个人可根据自身的特长,在本单位、本系统内自主寻找结对对象,确定结对形式,也可以跨行业结对。

⑵ 菜单组合。各党支部、行政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特长,充分考虑已方可能提供的帮助,以菜单形式报告上级组织,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征求结对对象,上级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寻找合适对象,进行组合结对。

⑶ 组织配置。对于系统内需要结对的困难职工以及困难群体,一般可采取上级组织指导、配置的方法,给予确定结对对象。

4、鼓励创新。在 “力所能及、适宜适度、深入持久”的前提下,各级组织要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有效组合。 

四、“双结对”工作的基本内容

1、“双结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党的建设、管理工作、业务互导、技术援助、信息沟通、劳动竞赛、急救帮困、助学助业等。

2、组织、个人之间的结对,可以选择其一个方面内容开展,也可以选择两个及以上方面开展;同时,提倡以自身特长,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结对活动。各级组织、个人不论以何种内容结对,应将思想政治工作、倡导互助和谐贯穿于整个活动之中。

五、“双结对”工作的活动方式

结对双方要建立正常的沟通交流平台,保持经常性的联系,要把侧重点放在服务对方,积极开展受对方欢迎、让对方得实惠的活动,要定期主动邀请对方或参加对方的活动。

1、组织之间的结对。双方平时要加强联系和沟通,一个季度至少要联合活动一次,要形成双方遇重大活动和事件时,必请和必到制度,活动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不拘一格,如学习讨论、互动交流、参观活动、课题研讨、技术攻关、上门访问等。

2、领导班子成员与困难党员的结对。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带头,每名成员至少联系帮扶一名困难党员,每年走访结对对象不少于2次,要做到“走访入室看一看,家庭情况聊一聊,党的政策谈一谈,困难之处帮一帮”,真正达到干部受教育、活动有成效、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 

3、个人之间的结对。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确定沟通渠道,一个季度至少要联系一次。凡在工作岗位上结对的,双方要积极主动,开展经常性地关心、帮助,要用真诚、真心来真帮、真助;若遇疑难或重大问题,应协助结对方向组织或有关部门反映,争取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4、组织与个人的结对。组织一方要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与结对方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作为组织还要主动性地开展工作,提倡人性化的和谐作为,争取做到“六个必”:思想困惑必帮、从业困难必援、就学有难必助、重大疾病必访、家庭变故必到、逢年过节必赴。帮困对象如不需要再提供帮助时,组织一方应确定新的帮困对象。

5、渔轮之间结成的对子,要结合海上工作实际,忙时工作,闲时沟通,遇重大事情、信息,也可以定人定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现代化手段,及时传递;若双方同时靠岸,应组织相关人员适时适宜地开展上船访问、工作交流、技术互导等活动。

驻外基地组织参照执行。

六、“双结对”工作的措施保障

1、工作责任。企业(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指导本单位开展的“双结对”工作;党的组织部门、行政办公室和工会,负责承担本单位的“双结对”工作的组织落实职责;部门(车间)、班组、渔轮行政负责人和基层党支部书记是具体实施“双结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结对签约。为了规范“双结对”工作,组织、个人之间在确立结对关系时,原则上要都要签订《结对(工作)协议书》,明确结对双方,结对时间、内容、方式以及保证措施,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3、活动记录。“双结对”工作既要立足于当前,又要着眼于长期。在开展活动中,要制定符合实际的结对计划,注意资料的积累,落实必要的记录,并建立活动档案,切实做到工作有计划、过程有记录、经验可总结。

4、考核表彰。“双结对”工作应作为本单位(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内容之一,并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同时,要重点宣传在“双结对”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和典型事迹,并适时进行表彰奖励,促进“双结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