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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关于党委所属各支部换届选举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4-16 00:00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

党委所属下的四个党支部,自200710月换届选举至今任期届满2年半。按党章第三十条“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的规定,可进行换届改选。

经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立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小组,由闻人勇建任组长:王美增、曹莉娟任组员。根据校党委集体讨论通过的意见,选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支部换选举工作计划。

2、校党委下设行政党支部、教学第一党支部、教学第二党支部、教学第三党支部、高职党支部和离休党支部。

3、各党支部委员名额为3个,即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不设专职书记;离休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

4、支部书记和委员选举采取“公推直选”选举办法,即通过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和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出党支部委员和书记。

5、本届支部委员会任期两年。

请各党支部按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好工作,并将换届选举结果于524日报校党委审批。

 

附:1、《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的实施意见》

2、《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和安排》

3、《各党支部党员名单》

 

 

中共上海水产总公司党校总支委员会

中共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委员会

                                                  年四月十五日

 

 

1

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推广基层党支部成员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换届选举办法,探索扩大党内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现就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党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的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公推直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积极推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通过实行“公推直选”方式,逐步扩大党内民主和党的群众基础,拓宽党的支部委员会成员选用渠道,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选拔进新一届党的支部委员会,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围绕学校教书育人的中心工作,切实保障各部门、专业系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主要原则

为使学校通过“公推直选”方式选举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既让党组织和党员满意,又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让群众满意,“公推直选”工作应把握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扩大民主和严格按章办事的原则、党内外公认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公开、公平、择优选用。

二、“公推直选”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支部设置

()选举工作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党委关于开展 “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本届党的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即通过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和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出党支部委员和书记。

()党支部设置、委员人数和条件

1、为了实现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党建,促进各部门、专业系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目的,学校党委下设行政党支部、教学第一党支部、教学第二党支部、教学第三党支部、高职党支部和离休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各党支部党员名单见附件1)。

2、行政党支部、教学第一党支部、教学第二党支部、教学第三党支部和高职党支部设委员3名,其中党支部书记1名;离休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

党支部委员的基本条件是:按照党章规定,能模范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工作经验,以及胜任工作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是:按照党章规定,能模范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思想和工作作风正派;善于开展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能认真做好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效贯彻实施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

3、基于学校党委下属的党支部不属一级法人单位的党组织,党委决定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设专职委员和专职书记。同时党支部书记不再享受正科行政职级。

4、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任期两年,考虑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稳定性,凡距退休时间不满两年的党员不再列入候选人范围。

三、“公推直选”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步骤

 ()制定方案,进行思想发动

1、学校成立党支部“公推直选”选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选举工作小组根据集团党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支部“公推直选”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计划,并在上级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2、党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的意义和方法,并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党员对“实施意见”的建议,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公推直选”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尤其是要在党内进行认真的发动和讨论,明确“公推直选”工作的意义、特点,以及党支部委员、书记的推选条件,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选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为加强党支部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切实保障各部门、专业系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组织公推,进行资格审查

学校党委通过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产生党支部委员公开推荐人选;党委根据“公推直选”的工作要求和党支部委员、书记条件,对公开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

学校党委以一定的形式,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发出新一届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根据党支部党员和群众民主推荐得票总数的多少,党委按40%左右的差额比例推荐产生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列为正式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

1、工作小组负责对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考察,并在其周围的党员群众中进行民意调查或民主测评。

2、根据党委对党支部委员初步人选的考察结果,学校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拟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学校党委在适当范围内对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后,各党支部按照党委统一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在会前或会上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

通过公示并经党委审批的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才能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

()正式选举

在学校党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通报党委对正式候选人的审批意见,组织与会党员进行正式投票选举,选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

()报请审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由本届党支部将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切实加强对“公推直选”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加强指导

开展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工作,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积极实践。学校党委要根据“公推直选”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的要求,把“公推直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公推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上级党委要求和选举工作的原则、基本方法、步骤,完成“公推直选”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任务。换届选举结束后,学校党委要认真做好“公推直选”选举的工作总结。

()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工作小组要根据党委统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和实施具体的工作计划,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学校党委要总揽全局,把握情况,掌握主动权,并及时向集团党委职能部门汇报“公推直选”选举工作的进程和动态,认真接受集团党委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严肃工作纪律

学校党委要坚持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监督管理,严禁一切非组织行为。对以欺骗、拉票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妨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要防止出现候选人在竞争中脱离实际乱许愿、拉选票等现象,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要取消选用资格,并从重严肃处理。

五、 “公推直选”工作的时间安排和要求

() 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

1、20103月下旬-4月上旬,学校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商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的方法、要求、原则和初步时间安排;做好与集团党委职能部门的汇报沟通工作;成立工作小组。

2、4月中旬,工作小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意见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委扩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党委职能部门审定;根据集团党委职能部门审定通过的实施意见,由学校党委组织开展支部“公推直选”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明确“公推直选”工作的意义和特点、党支部委员和书记的推选条件和要求,以及选举方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同时各党支部要按照学校2010年党委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测评支部的活动,并做好本届支部任期内的党建总结工作,对新一届党支部的工作提出建议。

3、4月下旬,在党委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一定范围内的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产生公开推荐人选;经资格审查后党委按40%左右的差额比例推荐产生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列为正式考察对象;根据“两上两下”讨论推荐,党委扩大会按20%左右的差额,讨论拟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4、5月上旬,在适当范围内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7天公示。通过公示并经党委批准后,各党支部按照党委统一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在会前或会上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情况。

55月中旬,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党委对正式候选人的审批意见;与会党员进行正式投票选举,选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支部书记;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将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

(二)选举工作的要求

1、学校党委应认真学习“公推直选”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文件,加强对“公推直选”工作的领导。选举工作小组要根据党委总体要求,制订好学校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和表格选票等准备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协助各党支部做好支部大会的会务准备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宣传动员、实务培训、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综合考察、人选公示和工作总结等工作。

2、各党支部要积极贯彻党委工作要求,明确开展“公推直选”工作的意义、特点和方法;认真组织好党员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严格按照党委的工作部署,按时间节点完成本支部的测评、总结和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

3、全体党员要根据党委的要求,提高对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工作的认识,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重要环节的活动未经支部同意不得请假缺席;要在党支部换届过程中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党的组织纪律观念,严禁一切非组织行为的发生,确保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共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委员会

                                     中共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党校委员会

                                                 2010年4月12

 


  
        附件:党支部选举工作计划.doc
        附件:各党支部党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