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先进性教育成果,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党放心”,按照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制度的意见,校党委决定开展200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发出了“关于开展200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意见”(意见详见校园网党建工作——党建聚焦——党建动态栏目)。
意见从指导思想、评议范围、评议时间、评议内容、评议要求和方法步骤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而又具体的办法。
意见指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为指针,以先进性教育的有效做法为指导,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着力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加强作风建设入手,围绕党员的先进性,检查、评议自身表现情况,切实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为使民主评议党员更具操作性,意见指出,民主评议党员,主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照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进行分析评议。民主评议重点为政治素质、模范作用、文明守法和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政治素质方面:一看理论学习;二看理想信念;三看道德品质;四看党性修养;五看先教活动。模范作用方面:一看德育实绩;二看对待利益;三看履行义务;四看双结对。文明守法方面:一看文明修养;二看团结协作;三看遵章守纪;四看参与活动。工作实绩方面:一看工作态度;二看履行职责;三看工作绩效;四看业务水平。
200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将试行量化测评的方法,探索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党员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于六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