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集团党委提出“员工第一”的价值理念,“爱与尊重”的光明文化。重点做好帮扶患有大病的困难职工,加大大病保障力度。经研究,按集团帮困基金会章程和帮困实施办法的有关条例,在春节前,对集团系统内发生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给予一次性医疗帮困金补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帮困对象
2019年大病职工一次性医疗帮困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
1、持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并享有工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的工会会员;
2、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市职保会认定的本市二、三级医院、外省市三级医院,确诊患有以下三十二类重大疾病(见附件4)
二、申报条件
因患特种重病的职工(参照上海帮扶救助可申请大病补助项目三十二类的职工),在2019年1月1日一12月31日期间支付大额医疗费,经职工所在单位、所属子公司帮困后,家庭生活仍然困难的在职职工。
三、申请程序
1、根据患大病职工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填写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帮困基金会帮困申请表(附件1)。
2、职工所在单位工会认真提供本市职保中心认定的本市二、三级医院、外省市三级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大额医疗费单据原件或复印件(文字与数字要清晰)。
3、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大病职工自费、自负医疗费汇总单(请所属子公司工会核对好,基层单位上交的医疗费单据数额,并做好发票依次汇总后,再交光明食品集团工会)。
4、职工参加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理赔证明或工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理赔证明(二者选一)。
备注:以上第2、3条的便捷方式,可让职工提供医保局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总账单(带好身份证和社保卡,就近医保局均可操办)。
四、补助金额
按全年自负、自费医疗费用的20%予以一次性医疗帮困,帮困标准上限2万元/人。
五、帮困金的发放
经集团审核通过后划拨,大病补助金由各子公司工会负责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进卡。在发放慰问金的过程中,如遇申请人死亡或其他特殊原因,光明食品集团帮困基金会将款项划转至相关所属子公司工会的指定账户内。
六、上报时间
请各子公司工会于2020年1月7日(周五)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及出院小结和大额医疗费单据原件或复印件交工会(电子版同时发13062216909@126.com)
附件1: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帮困基金会帮困申请表
附件2:2019年大病职工一次性医疗帮困汇总表
附件3:大病职工医疗发票清单汇总表
附件4:32种大病病种目录
附件:
附件1: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帮困申请表.xls
附件:
附件2:2019年大病职工一次性医疗帮困汇总表.xls
附件:
附件3:自费、自负医疗费清单汇总表.xls
附件:
附件4:(32种)大病病种目录20190712.doc